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需要公开吗?如何公开?湖北省孝感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提示》,明确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政策,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及时公开采购合同以及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
在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政策方面,《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主管预算单位要通过部门决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所属下级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在及时公开采购合同方面,《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目内将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同时,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在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方面,《通知》要求,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